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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候變遷素養資料開放申請使用規範

歡迎您使用中華民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(以下簡稱「本署」)提供的氣候變遷素養資料開放服務。為了保障您的權益,請在申請前詳細閱讀以下使用規範:

一、資料申請與使用
  1. 資料種類
    ● 調查原始資料:需通過申請程序,資料開放範圍包括各年度的調查資料、原始作答資料及得分結果。  
    ● 統計資料圖表:直接在本署網站公開,無需申請。
  2. 申請流程
    訪問本署網站並填寫資料申請線上表單,提供以下資料:
    ● 姓名
    ● 服務單位/學校系所
    ● 職稱/學生身分
    ● 連絡電話
    ● Email地址
    ● 資料用途(學術、教學、政府、媒體、其他)
    申請資料將經本署審核,審核通過後,資料下載連結將透過Email發送給申請者,連結有效期為七天。
  3. 使用注意事項
    申請者需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,並承擔因資料不實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。  所有提供的資料僅限於申請時所述的用途,不得轉讓或用於其他商業目的。  引用本資料庫資料時,必須明確註明出處。例如:「本研究資料來源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『XX計畫』」。
二、知識產權及法律責任  
  1. 知識產權:
    ● 本署提供的所有資料,包括原始資料及統計圖表,均受到相關智慧財產權法規的保護。
    ● 未經本署正式授權,不得擅自複製、散布、展示或利用這些資料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。
  2. 法律責任
    ● 申請者應遵守本規範及相關法律規定,對於因違反本規範或法律所產生的後果,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三、免責聲明
  1. 本署盡力保證所開放的資料準確無誤,但不對資料的完整性、時效性及可靠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。
  2. 對於任何因使用或依賴本署所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間接、特殊或相應產生的損害,本署不承擔責任。
四、修訂與變更

本署保留隨時修訂或變更本使用規範的權利,修訂後的規範將在本署網站公布。